原標題:我市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 夫妻雙方最高可貸165萬元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尹曉燕)6月11日起,我市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通過提高貸款額度等,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提振住房領域消費。
具體調整為:在德州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高品質住宅和現售房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原有最高貸款額度的基礎上增加額度統一調整至20萬元。多項政策可疊加使用,夫妻雙方最高可貸165萬元。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增加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法拍房的業務類型。在德州市兩級人民法院組織的網絡司法拍賣活動購買德州市行政區域內產權清晰的房產,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法拍房買受人及其配偶,已付清全部房款且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調整公積金貸前提取政策。簽訂委托沖抵業務的借款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可辦理購房提取業務。辦理公積金貸款時,公積金繳存人在留足申貸余額的前提下,可辦理此套房屋的購房提取業務。
此外,已完成公積金首次還款的借款人沖抵方式可由按年沖抵變更為按月沖抵,沖抵協議簽訂后即刻生效。沖抵方式只可變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