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通過制度重構、服務升級、執法革新,德州政法機關——以法治硬舉措優化營商軟環境
□本報記者張明昭 本報通訊員周文麗
黃河生態城法庭被省法院命名為“楓橋式人民法庭”;“德檢安商”品牌獲評全省檢察系統優秀品牌,4起案件獲評全國、全省典型案例;公安機關“車檢一件事”改革經驗在全省推廣……今年以來,德州政法機關以“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為指引,通過制度重構、服務升級、執法革新,構建起全鏈條法治保障體系,為市場主體堅定了發展信心。
高位部署 構建協同共進新生態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需從頂層設計著手,凝聚各方合力。5月19日,市委政法委召開全市政法機關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會議,印發《全市政法機關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創新提升行動方案》,從提高政治站位、抓住工作重點、強化統籌推進等方面,對全市政法工作進行系統部署。
與此同時,市法院制發《關于完善企業破產處置府院聯席會議機制的實施方案》,為企業破產處置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市檢察院制定《涉案財物處置訴訟化實施細則》,規范了涉案財物處置流程;市公安局推出《全市公安機關助力提振消費護航高質量發展工作措施》,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治安環境;市司法局編制《東盟國家法律研究匯編》,助力企業拓展海外市場。這些制度機制的出臺,讓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有章可循、規范運行。
市委政法委先后2次對各縣市區及市直政法單位貫徹落實省委、市委關于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及專項工作進展情況加強督促指導,對工作進展緩慢的部門單位進行重點幫包,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優化服務 打造高效便捷新體驗
全市政法機關聚焦企業需求,全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務環境。
政務服務質效顯著提升,政法領域“放管服”改革不斷深化,涉企事項辦理流程更加優化,降低了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暢通項目企業人員戶籍服務綠色通道;選派260名優秀律師組建法律顧問團隊,為標志性產業鏈提供“一鏈一顧問”專業服務;辦理涉外公證1072件、涉企行政復議案件179件,幫企業挽回經濟損失4650萬元。這些實實在在的服務舉措,讓企業辦事更加便捷高效。
建立“工商聯+商會+警務室”三級聯絡體系,在重點園區設立10個經濟犯罪防控聯絡站,組建1300余人的“經濟衛士”志愿者隊伍。某生物科技公司遭遇合同詐騙后,通過“警企聯絡群”反映問題,公安機關3小時內立案并凍結涉案資金280萬元。今年以來,累計為企業開展“法治體檢”421次,化解風險隱患441個。
深化“互聯網+政法服務”,推廣“德法通”線上平臺,實現涉企公證、法律咨詢等12項業務“一網通辦”。市司法局編制《東盟國家法律研究匯編》,為56家外貿企業提供跨境投資合規指導。在某跨國并購案中,法律顧問團隊僅用72小時就完成了盡職調查,幫助企業規避潛在風險3200萬元。
建立“行政+司法+技術”保護聯盟,市檢察院在全省率先出臺涉農知識產權保護意見,成功辦理某種子公司商業秘密被侵案,追回經濟損失860萬元。市市場監管局與法院建立侵權判定快速通道,將專利侵權糾紛處理周期從4個月壓縮至45天。今年以來,全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額達23.6億元,同比增長74%。
執法革新 確立公平競爭新標桿
全市政法機關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從經營主體反映強烈、社會公眾關心關注的重點領域入手,推動實現“剛性指標約束、柔性服務優化、努力爭先晉位”的目標。
在規范涉企執法司法行為方面,完善執法司法標準,審慎采取強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執法司法活動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推行規范涉企行政執法“五全”做法,細化17項工作任務,聚焦7個方面重點問題、13個重點領域、3類重點地區開展工作,推動12個縣市區、22個市級執法部門開展自查自糾,發現突出問題217個,有效規范了執法司法行為。
針對經濟違法犯罪,全市政法機關重拳出擊。依法嚴厲打擊合同詐騙、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制假售假等嚴重破壞市場秩序、侵害企業權益的經濟犯罪活動。今年以來,依法打擊侵犯企業商業秘密的犯罪案件32件、68人,新立合同詐騙、職務侵占等涉企案件19起,涉案金額939.37萬元,有力維護了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及合法權益。
在強化審查力度方面,健全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今年以來,審查涉企政策文件14件,提出25條審查意見,出臺防止限制市場主體權利、增加市場主體義務以及減損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等相關政策文件。建立定期案卷評查機制,執法部門每月開展案卷自查,每季度開展集中評審,共發現整改問題781項,下發監督意見書25份,確保執法公正規范。
在涉企執行工作中,開展拖欠企業賬款案件專項執行行動,精準區分失信與失能,維護勝訴企業合法權益。執結拖欠賬款案件9件,執行到位金額175.37萬元,為88家企業開展信用修復。成立涉企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聯動中心,做實“立審執一體化”銜接配合,集中受理相關案件219件,最大限度保護企業合法權益。
市委政法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全市政法機關要進一步提能力、轉作風、抓落實,持續秉持‘人人都是營商環境,案案都是營商環境,事事都是營商環境’的工作理念,推動構建更加安定和諧、有序競爭、公平正義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為全力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政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