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3日電(記者齊琪)司法部13日發布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第二批共8件典型案例,集中呈現治理“亂檢查”“亂罰款”實踐成果,詮釋行政執法監督在糾治執法亂象、樹立“執法為民”理念方面的重要作用。
專項行動嚴查主體資格,堅守依法行政底線。天津某區政府行政執法監督辦公室對某街道辦事處違反“嚴禁第三方實施行政檢查”規定的問題,以個案整改推動區域內行政檢查主體和行為統一規范。貴州某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針對縣交警大隊輔警獨立執法的問題,明確執法輔助人員與正式執法人員的權責邊界,杜絕輔助人員獨立執法。
針對涉企檢查“頻次過高、重復擾企”問題,各級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機構強化監督聯動、創新工作模式。內蒙古兩級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機構聯合監督,指導行政執法部門糾正亂檢查行為。湖北某市生態環境局勇于自我糾錯,實現“整改一案、規范一地”的良好效果。
在糾治違法行為方面,各級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機構堅持“糾錯問責+制度補漏”。河南某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糾正縣消防救援大隊下達罰沒指標的違法行為,有力糾正錯誤的執法導向。江西某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對縣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的違法違規問題,在責令糾正、暫扣涉事人員證件并移送紀委監委追責的同時,推動全縣健全執法責任與過錯追究制度。
同時,針對“事實不清、重復處罰”問題,各級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機構秉持過罰相當的執法原則。山東某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糾正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處罰不當問題,指導其根據具體事實依法適用不予處罰規定。吉林某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在指導縣林業局糾正重復罰款問題的同時,推動執法部門建立執法信息共享機制,打破部門壁壘,避免企業因部門協作漏洞而承擔額外負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