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城區衛生健康局就育兒補貼對象、實施時間、標準、申領要求等關鍵信息進行梳理,方便廣大家庭清晰了解并按規定申請。
一、補貼對象
自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或收養、且具有德城區戶籍的3周歲以下嬰幼兒;對具有德城區戶籍的3周歲以下孤兒、事實無人撫養的嬰幼兒,予以發放補貼。
二、補貼實施時間
自2025年1月1日開始實施。
三、補貼標準
育兒補貼按年發放,現階段國家基礎標準為每孩每年3600元至其年滿3周歲,具體規則如下
(1)對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嬰幼兒,可連續申領3年補貼,共計10800元。
(2)對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未滿3周歲的嬰幼兒,按應補貼月數折算計發補貼。
(3)對按照育兒補貼制度規定發放的育兒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在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等救助對象認定時,育兒補貼不計入家庭或個人收入。
四、申領人條件
申請育兒補貼以家庭為單位,由申請家庭確定1名申領人。
申領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嬰幼兒父母一方,包括生父母、養父母;父母離異的,由父母親中具有撫養權的一方申領育兒補貼。
(2)嬰幼兒父母作為監護人缺失的,由其他監護人申領。
五、申請方式
以線上申請為主,育兒補貼由嬰幼兒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監護人(含兒童福利機構)申領。線下申請需要到嬰幼兒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現場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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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領流程
(一)申請時間
申領人按年度申請。申領人應當在嬰幼兒出生當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請,并在之后的連續兩個年度分別提出續領申請,續領時,相關申請信息、材料發生變更的,申領人應當及時更新。
對于2025年1月1日前出生的嬰幼兒,首次申請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逾期未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當年申請資格。
(二)申請材料
申領人填寫嬰幼兒及申領人有關信息,提供嬰幼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居民戶口簿等基礎材料,并根據需要提供有助于判定申領人和嬰幼兒之間撫養關系的法定有效材料。
此項育兒補貼制度是國家為支持家庭養育嬰幼兒,緩解家庭養育壓力,對符合條件的嬰幼兒按照一定標準發放補貼的制度,請符合條件的人群按照相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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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高海興 編輯|張麗娜
審核|滕璐 終審|李玉梅